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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4 週四 201021:59
  • 房價是否該上漲 (上)




住展雜誌提供
2008 / 06 / 05 星期四 14:40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近來又有學者打著學術研究的旗幟,在媒體上大談房價已經過高以及泡沫
化嚴重的訊息,類似的言論在過去二十年裡,不斷地出現,但由歷史的經
驗觀察,除了害了許多無殼蝸牛至今仍然無殼外,反而是過去大膽購屋者
到今天很少有後悔的,到底類似的主張錯在什麼地方呢?房價是否還會上
漲呢?
就房地產投資的角度而言,要判斷房價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還會上漲?以
下幾點是不可不知知識:
第一:是否可用「租金」判斷房價還會不會漲?
「專業都在細節裡!」許多外行的人常將租金與房價相比,然後以台灣目
前租金水準不高,證明房價已經過高。這種比較顯然缺乏對實際情況的瞭
解。雖然在估價方法中的一種工具叫做「收益法」,就是用租金估計房價
的方法,但在台灣,這種估價方法常被誤用,往往成為許多騙局的幫兇,
例如一種典型的誤用,就是有人常用假的租約,提高了房屋租金,因而也
義正辭嚴地「證明」了較高的房價,然後取得較高的銀行貸款。
因此,如果要用租金推算房價,一定要確實瞭解真實情況!在目前台灣自
有住宅率已超過八五%,這個數字對租金而言,代表了一個重要的意義,
就是目前在台灣租房子的人多是經濟弱者,他們沒有能力付得起高租金,
再加上政府長期對住宅觀念的錯亂(例如一個人不能擁有太多房屋),導
致房屋的擁有者不願也不會提供太好的房屋出租,因為房屋即使再好,租
金也不易提高,因此造成一方面房屋品質無法大幅提昇;另一方面餘屋量
不斷增加,導致租金遠低於真正應有的租金水準的惡性循環。
以台北市為例,如果以國人為出租對象的一般住宅,每坪租金能超過一二
○○元的非常少,即使亞洲第一高樓台北一○一大樓的辦公室租金,剛開
始也很難超過每坪三○○○元,就是很好的例子。
※劣幣驅 逐良幣
這種錯誤的住宅政策思維,造成目前的國人希望能用投資「好房屋」並以
租金賺錢的機會十分小。更不幸的是,有些人用「破屋」理論反而還賺得
到錢。
最常見的例子是,許多人將一幢好的住宅分割成四、五間套房,分別出
租,以極不良的居住環境,賺取金字塔底端的人(如學生、上班族、單親
家庭…)的血汗錢(每坪租金反而較高),這種嚴重政策失敗的例子,怎
麼不見以社會公正人士自居的學者們關心呢?
這是一種典型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在這種租金被嚴重扭曲與低估的情況
下,還拿租金和房價去比,然後還大膽提出房價太高(已經泡沫)的研究
結果,很難讓人不認為是故意扭曲。
在先進國家,如果要追求經濟發展,所有房地產政策都在鼓勵對有支付高
租金的人提供服務,例如高級旅館、高級公寓、高級套房…。這些高級的
房屋,在最好的區位,出租的對象不論是本國人或是外國人,他們有能力
支付高租金,但要求最好的產品,他們支付的高租金,才是支撐高房價的
基礎,此時用「收益法」估計房價,才有基礎。
※取樣方式需客觀
這幾年豪宅的價格不斷攀高,就是因為其區位好、產品佳,所以承租的人
(許多還是外國人)願意支付高的租金。以信義計畫區為例,住宅一坪的
租金已超過三○○○元,用「收益法」估算,其房價會偏高嗎?
故意忽略上述的事實,卻以台北市一般房屋租給無能力支付租金者的「租
金水準」,去比較以有能力支付高租金為對象的最優房屋的「價格」,用
這種取樣錯誤的研究方法,得到的結果怎麼會不偏差?
第二:是否可用「所得」判斷房價還會不會漲?
「目的不能使手段合法!」許多人將一般家庭所得拿來與房價做比較,以
「低」的平均每戶所得和最新最好房屋的「房價」做比較,以證明房價已
經太高,這也是一種錯誤的研究方法。用最簡單的思考邏輯,如果台灣的
房價太高,應該大多數人都買不起住宅,可是為什麼會有八五%以上的家
庭已經擁有自有住宅?
另一方面,如果已有超過八五%以上的家庭擁有自用住宅,高房價對他們
有什麼影響?大家可以冷靜的思考,假設台北市的房價平均每坪可以漲到
三○○萬元一坪,對台北市民的「幸福指數」是提高或是降低?
相反地,如果台北市平均房價跌到六萬元一坪,台北市民的「幸福指數」
是高是低?
※房價漲利多於弊
最好的例子是在歐美許多白人社區,當有許多黃種人(甚至黑種人)大量
遷入導致房價高漲時,初期總是引起民粹(鎖國)主義者的極大不滿與排
斥,往往還會採取各種方法予以反對。上述案例產生二種結果:一種結果
是他們擊退了外來移入者,保存原始風格(鎖國成功),結果造成房價下
跌,不易出售,所有人都成為屋奴;另一種結果是他們接受了外來移入
者,導致房價大漲,喜歡繼續居住在該區的人可以貸到更多錢(房價升
值),改善了生活品質;不喜歡居住在該區者,則可以高價出售房屋,不
但可以到另一個地區去買更大或更喜歡的房屋,還剩了許多錢,到世界各
地去遊玩,也改善了生活品質。如果大多數居民都已有房屋,房價高有什
麼不好呢?
同樣的經驗,如果一家公司的股票漲到三○○元,會有股東認為不好嗎?
唯一有意見的是不是股東的人,會因買不到股票而不滿,但台灣目前沒有
這個問題,超過八成五的人已有自有住宅,而且還有極嚴重的供過於求的
情況(餘屋甚多),這種別的國家求也求不來的良好機會,卻仍有人拿著
民粹的鎖國觀念抗拒房價上漲,不知其因為何?他們真正關心的是大多數
市民的福利,還是自己買不起豪宅呢?
※借鏡大陸案例
即使堅持社會主義的大陸,在二十年前的上海,由於當時房屋數量不足,
就曾經將房屋分為二種分別為商品房與內需房:商品房價格愈高愈好,因
為可以獲得高租金,也可以提升房屋水準,這是屬於市場經濟的範圍;另
一種是內需房,則是用來滿足老百姓基本需求的,和所得有關,是政府的
責任,如果老百姓買不起房屋,政府有責任去蓋,這些是屬於社會主義的
範疇。
後來由於房屋供給多了,所以逐漸取消了商品房,意思是說,因為大部份
的人都已有了房屋,以前怕因房屋供給不足會造成炒樓(少數人壟斷),
使許多人買不起住宅,而不得不用商品房管制的情況已經消除,可以正常
的面對市場經濟了。
台灣在李登輝時代,不是提供了許多六萬元一坪的房屋嗎?現在下場如何
呢?許多還在蔓草堆中荒廢呢!那些專門提供低價住宅的「國宅處」、
「眷村改建處」都已經因為嚴重的供過於求,而紛紛熄燈關門,目前台灣
真得會有人沒有房屋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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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價是否該上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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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 06 / 05 星期四 14:40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近來又有學者打著學術研究的旗幟,在媒體上大談房價已經過高以及泡沫
化嚴重的訊息,類似的言論在過去二十年裡,不斷地出現,但由歷史的經
驗觀察,除了害了許多無殼蝸牛至今仍然無殼外,反而是過去大膽購屋者
到今天很少有後悔的,到底類似的主張錯在什麼地方呢?房價是否還會上
漲呢?
就房地產投資的角度而言,要判斷房價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還會上漲?以
下幾點是不可不知知識:
第一:是否可用「租金」判斷房價還會不會漲?
「專業都在細節裡!」許多外行的人常將租金與房價相比,然後以台灣目
前租金水準不高,證明房價已經過高。這種比較顯然缺乏對實際情況的瞭
解。雖然在估價方法中的一種工具叫做「收益法」,就是用租金估計房價
的方法,但在台灣,這種估價方法常被誤用,往往成為許多騙局的幫兇,
例如一種典型的誤用,就是有人常用假的租約,提高了房屋租金,因而也
義正辭嚴地「證明」了較高的房價,然後取得較高的銀行貸款。
因此,如果要用租金推算房價,一定要確實瞭解真實情況!在目前台灣自
有住宅率已超過八五%,這個數字對租金而言,代表了一個重要的意義,
就是目前在台灣租房子的人多是經濟弱者,他們沒有能力付得起高租金,
再加上政府長期對住宅觀念的錯亂(例如一個人不能擁有太多房屋),導
致房屋的擁有者不願也不會提供太好的房屋出租,因為房屋即使再好,租
金也不易提高,因此造成一方面房屋品質無法大幅提昇;另一方面餘屋量
不斷增加,導致租金遠低於真正應有的租金水準的惡性循環。
以台北市為例,如果以國人為出租對象的一般住宅,每坪租金能超過一二
○○元的非常少,即使亞洲第一高樓台北一○一大樓的辦公室租金,剛開
始也很難超過每坪三○○○元,就是很好的例子。
※劣幣驅 逐良幣
這種錯誤的住宅政策思維,造成目前的國人希望能用投資「好房屋」並以
租金賺錢的機會十分小。更不幸的是,有些人用「破屋」理論反而還賺得
到錢。
最常見的例子是,許多人將一幢好的住宅分割成四、五間套房,分別出
租,以極不良的居住環境,賺取金字塔底端的人(如學生、上班族、單親
家庭…)的血汗錢(每坪租金反而較高),這種嚴重政策失敗的例子,怎
麼不見以社會公正人士自居的學者們關心呢?
這是一種典型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在這種租金被嚴重扭曲與低估的情況
下,還拿租金和房價去比,然後還大膽提出房價太高(已經泡沫)的研究
結果,很難讓人不認為是故意扭曲。
在先進國家,如果要追求經濟發展,所有房地產政策都在鼓勵對有支付高
租金的人提供服務,例如高級旅館、高級公寓、高級套房…。這些高級的
房屋,在最好的區位,出租的對象不論是本國人或是外國人,他們有能力
支付高租金,但要求最好的產品,他們支付的高租金,才是支撐高房價的
基礎,此時用「收益法」估計房價,才有基礎。
※取樣方式需客觀
這幾年豪宅的價格不斷攀高,就是因為其區位好、產品佳,所以承租的人
(許多還是外國人)願意支付高的租金。以信義計畫區為例,住宅一坪的
租金已超過三○○○元,用「收益法」估算,其房價會偏高嗎?
故意忽略上述的事實,卻以台北市一般房屋租給無能力支付租金者的「租
金水準」,去比較以有能力支付高租金為對象的最優房屋的「價格」,用
這種取樣錯誤的研究方法,得到的結果怎麼會不偏差?
第二:是否可用「所得」判斷房價還會不會漲?
「目的不能使手段合法!」許多人將一般家庭所得拿來與房價做比較,以
「低」的平均每戶所得和最新最好房屋的「房價」做比較,以證明房價已
經太高,這也是一種錯誤的研究方法。用最簡單的思考邏輯,如果台灣的
房價太高,應該大多數人都買不起住宅,可是為什麼會有八五%以上的家
庭已經擁有自有住宅?
另一方面,如果已有超過八五%以上的家庭擁有自用住宅,高房價對他們
有什麼影響?大家可以冷靜的思考,假設台北市的房價平均每坪可以漲到
三○○萬元一坪,對台北市民的「幸福指數」是提高或是降低?
相反地,如果台北市平均房價跌到六萬元一坪,台北市民的「幸福指數」
是高是低?
※房價漲利多於弊
最好的例子是在歐美許多白人社區,當有許多黃種人(甚至黑種人)大量
遷入導致房價高漲時,初期總是引起民粹(鎖國)主義者的極大不滿與排
斥,往往還會採取各種方法予以反對。上述案例產生二種結果:一種結果
是他們擊退了外來移入者,保存原始風格(鎖國成功),結果造成房價下
跌,不易出售,所有人都成為屋奴;另一種結果是他們接受了外來移入
者,導致房價大漲,喜歡繼續居住在該區的人可以貸到更多錢(房價升
值),改善了生活品質;不喜歡居住在該區者,則可以高價出售房屋,不
但可以到另一個地區去買更大或更喜歡的房屋,還剩了許多錢,到世界各
地去遊玩,也改善了生活品質。如果大多數居民都已有房屋,房價高有什
麼不好呢?
同樣的經驗,如果一家公司的股票漲到三○○元,會有股東認為不好嗎?
唯一有意見的是不是股東的人,會因買不到股票而不滿,但台灣目前沒有
這個問題,超過八成五的人已有自有住宅,而且還有極嚴重的供過於求的
情況(餘屋甚多),這種別的國家求也求不來的良好機會,卻仍有人拿著
民粹的鎖國觀念抗拒房價上漲,不知其因為何?他們真正關心的是大多數
市民的福利,還是自己買不起豪宅呢?
※借鏡大陸案例
即使堅持社會主義的大陸,在二十年前的上海,由於當時房屋數量不足,
就曾經將房屋分為二種分別為商品房與內需房:商品房價格愈高愈好,因
為可以獲得高租金,也可以提升房屋水準,這是屬於市場經濟的範圍;另
一種是內需房,則是用來滿足老百姓基本需求的,和所得有關,是政府的
責任,如果老百姓買不起房屋,政府有責任去蓋,這些是屬於社會主義的
範疇。
後來由於房屋供給多了,所以逐漸取消了商品房,意思是說,因為大部份
的人都已有了房屋,以前怕因房屋供給不足會造成炒樓(少數人壟斷),
使許多人買不起住宅,而不得不用商品房管制的情況已經消除,可以正常
的面對市場經濟了。
台灣在李登輝時代,不是提供了許多六萬元一坪的房屋嗎?現在下場如何
呢?許多還在蔓草堆中荒廢呢!那些專門提供低價住宅的「國宅處」、
「眷村改建處」都已經因為嚴重的供過於求,而紛紛熄燈關門,目前台灣
真得會有人沒有房屋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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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學習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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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4 週四 201021:59
  • 勞保年金大變革 八百萬勞工受惠


勞保年金大變革 八百萬勞工受惠
更新日期:2008/06/05 16:19
攸關八百萬勞工的勞保年金制度可望有重大突破,勞保費率由現行的6.
5%改為7%起跳,以月薪三萬來說,每月多繳三十二元,退休後每個月
可多領一千六百元,不少勞工都覺得很划算!  辛苦打拼一輩子,全國
八百萬勞工為的就是年老生活可以安全無虞,新政府上任勞保年金制度也
即將開辦,現在有了更新的發展,那就是每個月退休給付所得替代率將由
現行版本1.3%,提高到1.5%,同時每個月保費要向上調整,民眾
覺得是合理的投資。  假設以一名勞工平均薪資三萬二千元,年資二十
五年六十歲退休來計算,所得替代率1.3%每個月是領到一萬零四百
元,若調高到1.5%則變成一萬二千元,多了一千六百元。保費怎麼
算,薪資乘上6.5%以及勞工20%自付保費比例,若勞保費率提高到
7%則每個月多花三十二元。新政府上任除了油電漲,這下連勞保保費也
要漲,也引來立委不滿,不過勞委會主委拍胸脯保証任內不再漲保費。 
 不過立委對於所得替代率應該多少還有不同意見,因此交由朝野協商一
個月,只要達成共識,七月十八號立院會期結束可望通過。(記者莊慧欣
陳君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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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4 週四 201021:59
  • 勞保年金大變革 八百萬勞工受惠


勞保年金大變革 八百萬勞工受惠
更新日期:2008/06/05 16:19
攸關八百萬勞工的勞保年金制度可望有重大突破,勞保費率由現行的6.
5%改為7%起跳,以月薪三萬來說,每月多繳三十二元,退休後每個月
可多領一千六百元,不少勞工都覺得很划算!  辛苦打拼一輩子,全國
八百萬勞工為的就是年老生活可以安全無虞,新政府上任勞保年金制度也
即將開辦,現在有了更新的發展,那就是每個月退休給付所得替代率將由
現行版本1.3%,提高到1.5%,同時每個月保費要向上調整,民眾
覺得是合理的投資。  假設以一名勞工平均薪資三萬二千元,年資二十
五年六十歲退休來計算,所得替代率1.3%每個月是領到一萬零四百
元,若調高到1.5%則變成一萬二千元,多了一千六百元。保費怎麼
算,薪資乘上6.5%以及勞工20%自付保費比例,若勞保費率提高到
7%則每個月多花三十二元。新政府上任除了油電漲,這下連勞保保費也
要漲,也引來立委不滿,不過勞委會主委拍胸脯保証任內不再漲保費。 
 不過立委對於所得替代率應該多少還有不同意見,因此交由朝野協商一
個月,只要達成共識,七月十八號立院會期結束可望通過。(記者莊慧欣
陳君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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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4 週四 201021:58
  • 國民年金


6月20日
國民年金
1. 國民年金定於97.10實施。
2.需繳納金額及排富條款如附檔
(50萬/年收入及不動產&gt500萬不能領)
(See attached file: 國民年金排富條款.ppt)
3. 如果你的父母今年大約60歲上下,請撥空看一下以下注意事項
今年10月政府會開辦國民年金的制度
這也是一種類似社會保險制度,簡稱國保
只要沒有參加任何保險的人,都要強制加保~~~
然後65歲後,每個月可以領一筆錢,3000元以上 (按照你投保的年資來計
算)
重點來了~~~
如果你爸媽今年約60歲上下,然後勞保已加入超過15年的人
可以建議
情形一、先向勞保局申請領取「老人給付」或「退休金」,然後退出勞
保,再於10月底之前加入國民年金
一直繳費至65歲,65歲之後,每個月大約會有4000元上下的錢吧;為什麼
一定要今年10月前加入,
因為國民年金規定,10月之後 (也就是開辦之後,勞保超過15年的人,不
得再加入) 這樣,可以先領取一筆老人給付,然後65歲之後,每個月還有
一筆錢
情形二、一直加入勞保,然後退休後,領取一筆「退休金」,但再也不能
加入「國民年金」,因為勞保加入超過15年,國民年金開辦之後不得再加
入
情形三、如果你父母是屬於軍、公、教退休的人,也不得加入國民年金(這
是國民年金的規定)
情形四、如果你父母已在勞保退休,還未滿65歲,那就快點加入國民年金
吧,每個月繳近700元的保費,等65歲之後,就有每月3000元可以領
如果要領取勞保的老年給付
需達以下的標準
1.被保險人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男性年滿60歲或女性年滿55歲退職
者。
2.被保險人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被保險人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被保險人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被保險人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
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說了這麼多~~
就是希望大家快點回去幫父母細算一下勞保的錢,屬於哪一種方式比較好
(不一定是以上的情形一或情形二) ,看大家投保的年資、金額、跟年紀今
年開始,已經有近三萬多60歲上下的人退出勞保 (當然是先領一筆退休金
或是老人給付) 然後加入國民年金,等著65歲之後,每月再領3000元
輕鬆搞懂國民年金
文 :黎曉英
再過不到4個月,國民年金(又稱國保)就要上路,當許多民眾對這項新制
度仍是霧煞煞之際,又聽說勞保年金也趕著要在6月底前通過立法,而勞保
年金如果實施,退勞保改加國民年金就未必比較有利。種種傳言與說法,
搞得民眾一頭霧水。
到底參加國民年金可獲得哪些保障?可以領到的金額有多少?民眾一生當
中,可能因為種種因素(工作、結婚、生子、失業、轉業等),導致時而
參加勞保,時而參加國保,這樣的情況,事故發生時該如何請領?參加國
保的民眾以無業的經濟弱勢居多,萬一有未繳保費紀錄,給付權益會受影
響嗎?
為讓讀者輕鬆了解與國民年金相關的問題,本文採用圖表與案例的方式,
就各種可能的情況,一一加以說明。
 
國民年金保障死亡、殘廢及老年3大事故
國民年金的保險事故分為死亡、身心障礙及老年3種。當發生死亡事故時,
國民年金除提供5個月投保金額的喪葬給付外,若留有符合條件的遺屬時,
還可請領遺屬年金;若因傷病導致重度身心障礙,則可領身心障礙年金;
等到年滿65歲時,領的便是老年年金。
用例子了解國民年金的給付內容
※老年年金
老年年金是指被保險人年滿65歲時,用當時的投保金額依參加國保的年
資,每年給付1.3%計算。但為考慮年資過短的民眾所得領取的金額太低,
因此設有3,000元的基本保障,並提供A、B兩計算式,供保戶擇優領取:
A式:月投保金額×0.65%×投保年資+3,0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1.3%×投保年資
 
月投保金額是以請領當月的月投保金額計算,為方便說明起見,本文所有
案例都以國保開辦第1年,即現行的基本工資17,280元計算。
只要有欠繳保費未補,或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者,就只能選擇B式。
開辦時年滿38歲到64歲的農保被保險人,除老年年金外,另提供3,000元差
額金。
欠繳保費只要未超過10年部分可計息補繳,不影響年資計算,但超過10年
部分就不得補繳。  
案例1
家庭主婦的惠惠從50歲加入國保到65歲共15年
A式:$17,280×0.65%×15+$3,000=$4,685
B式:$17,280×1.3%×15=$3,370
惠惠選擇A式較有利,年滿65歲時可按月領取4,685元直到身故
案例2
失業已久的康伯,加入國保18年,但曾有5年保費未繳
康伯因為曾欠繳5年保費,所以只有13年年資且只能選B式
B式:$17,280×1.3%×13=$2,920
若康伯補繳5年保費及利息(約4萬多元),則年資有18年且得選A式,則
每月可領取5,022元
A式:$17,280×0.65%×18+$3,000=$5,022
 
案例3
國保開辦時,年滿25歲的阿昆與62歲的父親阿海都參加農保,兩人改加國
保
(1)62歲的阿海加保到65歲時,共有3年年資,則:
A式:$17,280×0.65%×3+$3,000=$3,337
B式:$17,280×1.3%×3=$674
阿海當然選A式有利,此外,因為阿海具農保身份且加保時年齡超過38
歲,還可再領3,000元差額金,故可月領$6,337($3,337+$3,000=
$6,337)
(2)阿昆從25歲加保到65歲時,已有40年年資,選B式較有利
A式:$17,280×0.65%×40+$3,000=$7,493
B式:$17,280×1.3%×40=$8,986
因為阿昆在加保時未滿38歲,所以無法再領3,000差額金。
 
※身心障礙年金
指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也就是滿65歲以前)因傷病致重度以上身心障
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時,可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額度是以加保年
資,按月給付月投保金額發給1.3%。
身心障礙年金=月投保金額×1.3%×投保年資
身心障礙年金設有最低4,000元的基本保障額度,如果月給付金額未達基本
保障額度,得按月發給基本保障額度4,000元至死亡為止。
 
如果有欠繳保費或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時,就不能申請4,000元的基本保
障。
被保險人具有勞保年資者,申領身心障礙年金時,勞保年資得以併計。
已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者,不予退保並持續參加國保,年滿65歲時,得
改請領老年年金8給付;其領取身心障礙年金前的保險年資得予併計,以保
障其老年基本經濟安全。
 
案例1
致仁35歲參加國保,41歲時因故重殘,活到72歲身故
(1)致仁參加國保6年,可領:17,280元×1.3%×6=$1,348因不足4,000
元,故每月核發基本保障年金4,000元
(2)領身障年金期間應繼續參加國保(重殘者保費全部政府負擔),直到
65歲可改領老年年金。致仁從35歲到65歲時,國保年資總計為30年,則:
A式:$17,280×0.65%×30+$3,000=$6,370
B式:$17,280×1.3%×30=$6,739
65歲後改月領6,739元的老年年金,到72歲身故為止。
 
案例2
國保開辦前就因重殘每月領取台北市政府發給的6,000元殘障津貼的淑女,
可參加國保再申請身心障礙年金嗎?
只要沒有參加公勞農保的民眾都要參加國保,在國保開辦或加保前,就已
重度身心障礙者也一樣(重殘者保費全部政府負擔)。而在開辦或加保前
就已重殘者,加入國保後就可請領身心障礙保證年金每月4,000元,但若領
取社會福利津貼者,就不能再申請。
也就是說,不可以同時領社會福利津貼又領國保身心障礙年金,除非因為
津貼額度低於4,000元時,則可改領身心障礙保證年金。
因為台北市政府發給淑女的重度殘障津貼6,000元,比國保4,000元身心障礙
保證年金高,因此淑女繼續領6,000元殘障津貼較有利。假設淑女加入國保
到65歲時年資已滿40年,那麼她可改領老年年金較有利:$17,280×1.3%×
40=$8,986
 
案例3
宜孝參加勞保10年因失業改加國保,加國保滿19年時因故重殘
宜孝參加國保19年,因故致重度身障,可領身心障礙年金:$17,280×1.3%
×19=$4,268
因宜孝之前曾參加10年勞保,勞保年資得予併計,加計勞保年資後,可按
月領:$17,280×1.3%×29(19年+10年)=$6,515($6,515-$4,268=
$2,247,由勞保基金撥還)
※遺屬年金
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死亡,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時,若還
有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子女或相關家屬時,可領取遺屬年金。遺屬年金
的標準分為:
(1)加保期間死亡:月投保金額×投保年資×1.3%(基本保障3,000元)。
(2)領取身心障礙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按被保險人原領身障或老年年
金金額半數發給(基本保障3,000元)。
遺屬年金給付的順序為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孫子女 5.兄弟、姊
妹。
遺屬年金由第1順位請領時,後順序的遺屬就不得再請領,且當序遺屬於請
領後死亡或喪失請領條件時,後順序的遺屬也不得請領。譬如,遺屬年金
已由第1順位配偶請領時,其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妺自不得再申
領;若配偶再婚(喪失請領條件)或死亡時,原所申領的遺屬年金,便不
再核發,其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妺也不得再申領。
同一順序的遺屬有2人以上時,每多1人加發遺屬年金給付標準25%,最多
計至50%。
遺屬年金給付的遺屬條件:
配偶:
1.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1)無謀生能力或(2)扶養以下的子女者:?未成年或 ?無謀生能力或 ?25歲以
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的月投保金額。
2.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
的月投保金額。
子女:
(1)未成年或
(2)無謀生能力或
(3)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的月投保金額
父母及祖父母:年滿55歲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的月投保金
額。
孫子女及兄弟、姊妹: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而受被保險人扶養者。
 
當下列情況發生時,遺屬年金給付就應停止:
1.配偶再婚。
2.扶養子女的未滿55歲配偶,在子女不符合請領條件時。
3.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於不符合請領條件
時。
4.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5.失蹤。
 
案例1
美麗的老公56歲過世時國保年資已達23年,當時美麗才50歲,而且有工作
參加勞保,但他們尚有一唸高中18歲與唸國中14歲的兩個女兒,這種情況
美麗可領遺屬年金嗎?領多久?
 
美麗雖然未滿55歲且有固定收入,但因扶養未成年子女,所以符合請領遺
屬年金條件,老公年資23年,則:$17,280×1.3%×23=$5,168
但因有2名未成年子女都符合資格,每多1人加發遺屬年金25%,最多以
50%為限,因此美麗可領:$17,280×1.3%×23×(1+50%)=$7,750
不過,美麗是因扶養女兒關係,才能領遺屬年金,因此一旦女兒不符合請
領條件時,遺屬年金便會停止發給。
 
案例2
文進68歲身故時已在領取國保老年年金,每月年金額為6,246元,當時太太
賢淑已滿60歲同時也參加國保,賢淑可領遺屬年金?領多久?
保戶身故時,配偶只要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就符合請領遺屬
年金條件,因為文進是在領老年年金期間死亡,遺屬年金給付標準為他所
領老年年金的半數,因此賢淑可領:
$6,246÷2=$3,123
因為賢淑本身也參加國保,到65歲時也有老年年金可領,因此遺屬年金領
到65歲時,就要改領自己的老年年金。
案例3
婷玉23歲大學畢業開始工作,34歲因生產為照顧子女而離職,45歲再度就
業直到60歲退休,能領多少國保年金?
婷玉參加國保年資為11年,但因在60歲時領取的勞保老年給付年資超過15
年,因此只能按B式計算國保老年年金,從65歲開始可按月領取2,471元國
保老年年金,直到身故。
而且,不管婷玉在60歲時選擇領取的是勞保一次給付或年金給付,與國保
的老年年金都可各別領取,沒有重覆的問題。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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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4 週四 201021:58
  • 國民年金


6月20日
國民年金
1. 國民年金定於97.10實施。
2.需繳納金額及排富條款如附檔
(50萬/年收入及不動產&gt500萬不能領)
(See attached file: 國民年金排富條款.ppt)
3. 如果你的父母今年大約60歲上下,請撥空看一下以下注意事項
今年10月政府會開辦國民年金的制度
這也是一種類似社會保險制度,簡稱國保
只要沒有參加任何保險的人,都要強制加保~~~
然後65歲後,每個月可以領一筆錢,3000元以上 (按照你投保的年資來計
算)
重點來了~~~
如果你爸媽今年約60歲上下,然後勞保已加入超過15年的人
可以建議
情形一、先向勞保局申請領取「老人給付」或「退休金」,然後退出勞
保,再於10月底之前加入國民年金
一直繳費至65歲,65歲之後,每個月大約會有4000元上下的錢吧;為什麼
一定要今年10月前加入,
因為國民年金規定,10月之後 (也就是開辦之後,勞保超過15年的人,不
得再加入) 這樣,可以先領取一筆老人給付,然後65歲之後,每個月還有
一筆錢
情形二、一直加入勞保,然後退休後,領取一筆「退休金」,但再也不能
加入「國民年金」,因為勞保加入超過15年,國民年金開辦之後不得再加
入
情形三、如果你父母是屬於軍、公、教退休的人,也不得加入國民年金(這
是國民年金的規定)
情形四、如果你父母已在勞保退休,還未滿65歲,那就快點加入國民年金
吧,每個月繳近700元的保費,等65歲之後,就有每月3000元可以領
如果要領取勞保的老年給付
需達以下的標準
1.被保險人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男性年滿60歲或女性年滿55歲退職
者。
2.被保險人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被保險人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被保險人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被保險人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
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說了這麼多~~
就是希望大家快點回去幫父母細算一下勞保的錢,屬於哪一種方式比較好
(不一定是以上的情形一或情形二) ,看大家投保的年資、金額、跟年紀今
年開始,已經有近三萬多60歲上下的人退出勞保 (當然是先領一筆退休金
或是老人給付) 然後加入國民年金,等著65歲之後,每月再領3000元
輕鬆搞懂國民年金
文 :黎曉英
再過不到4個月,國民年金(又稱國保)就要上路,當許多民眾對這項新制
度仍是霧煞煞之際,又聽說勞保年金也趕著要在6月底前通過立法,而勞保
年金如果實施,退勞保改加國民年金就未必比較有利。種種傳言與說法,
搞得民眾一頭霧水。
到底參加國民年金可獲得哪些保障?可以領到的金額有多少?民眾一生當
中,可能因為種種因素(工作、結婚、生子、失業、轉業等),導致時而
參加勞保,時而參加國保,這樣的情況,事故發生時該如何請領?參加國
保的民眾以無業的經濟弱勢居多,萬一有未繳保費紀錄,給付權益會受影
響嗎?
為讓讀者輕鬆了解與國民年金相關的問題,本文採用圖表與案例的方式,
就各種可能的情況,一一加以說明。
 
國民年金保障死亡、殘廢及老年3大事故
國民年金的保險事故分為死亡、身心障礙及老年3種。當發生死亡事故時,
國民年金除提供5個月投保金額的喪葬給付外,若留有符合條件的遺屬時,
還可請領遺屬年金;若因傷病導致重度身心障礙,則可領身心障礙年金;
等到年滿65歲時,領的便是老年年金。
用例子了解國民年金的給付內容
※老年年金
老年年金是指被保險人年滿65歲時,用當時的投保金額依參加國保的年
資,每年給付1.3%計算。但為考慮年資過短的民眾所得領取的金額太低,
因此設有3,000元的基本保障,並提供A、B兩計算式,供保戶擇優領取:
A式:月投保金額×0.65%×投保年資+3,0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1.3%×投保年資
 
月投保金額是以請領當月的月投保金額計算,為方便說明起見,本文所有
案例都以國保開辦第1年,即現行的基本工資17,280元計算。
只要有欠繳保費未補,或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者,就只能選擇B式。
開辦時年滿38歲到64歲的農保被保險人,除老年年金外,另提供3,000元差
額金。
欠繳保費只要未超過10年部分可計息補繳,不影響年資計算,但超過10年
部分就不得補繳。  
案例1
家庭主婦的惠惠從50歲加入國保到65歲共15年
A式:$17,280×0.65%×15+$3,000=$4,685
B式:$17,280×1.3%×15=$3,370
惠惠選擇A式較有利,年滿65歲時可按月領取4,685元直到身故
案例2
失業已久的康伯,加入國保18年,但曾有5年保費未繳
康伯因為曾欠繳5年保費,所以只有13年年資且只能選B式
B式:$17,280×1.3%×13=$2,920
若康伯補繳5年保費及利息(約4萬多元),則年資有18年且得選A式,則
每月可領取5,022元
A式:$17,280×0.65%×18+$3,000=$5,022
 
案例3
國保開辦時,年滿25歲的阿昆與62歲的父親阿海都參加農保,兩人改加國
保
(1)62歲的阿海加保到65歲時,共有3年年資,則:
A式:$17,280×0.65%×3+$3,000=$3,337
B式:$17,280×1.3%×3=$674
阿海當然選A式有利,此外,因為阿海具農保身份且加保時年齡超過38
歲,還可再領3,000元差額金,故可月領$6,337($3,337+$3,000=
$6,337)
(2)阿昆從25歲加保到65歲時,已有40年年資,選B式較有利
A式:$17,280×0.65%×40+$3,000=$7,493
B式:$17,280×1.3%×40=$8,986
因為阿昆在加保時未滿38歲,所以無法再領3,000差額金。
 
※身心障礙年金
指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也就是滿65歲以前)因傷病致重度以上身心障
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時,可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額度是以加保年
資,按月給付月投保金額發給1.3%。
身心障礙年金=月投保金額×1.3%×投保年資
身心障礙年金設有最低4,000元的基本保障額度,如果月給付金額未達基本
保障額度,得按月發給基本保障額度4,000元至死亡為止。
 
如果有欠繳保費或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時,就不能申請4,000元的基本保
障。
被保險人具有勞保年資者,申領身心障礙年金時,勞保年資得以併計。
已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者,不予退保並持續參加國保,年滿65歲時,得
改請領老年年金8給付;其領取身心障礙年金前的保險年資得予併計,以保
障其老年基本經濟安全。
 
案例1
致仁35歲參加國保,41歲時因故重殘,活到72歲身故
(1)致仁參加國保6年,可領:17,280元×1.3%×6=$1,348因不足4,000
元,故每月核發基本保障年金4,000元
(2)領身障年金期間應繼續參加國保(重殘者保費全部政府負擔),直到
65歲可改領老年年金。致仁從35歲到65歲時,國保年資總計為30年,則:
A式:$17,280×0.65%×30+$3,000=$6,370
B式:$17,280×1.3%×30=$6,739
65歲後改月領6,739元的老年年金,到72歲身故為止。
 
案例2
國保開辦前就因重殘每月領取台北市政府發給的6,000元殘障津貼的淑女,
可參加國保再申請身心障礙年金嗎?
只要沒有參加公勞農保的民眾都要參加國保,在國保開辦或加保前,就已
重度身心障礙者也一樣(重殘者保費全部政府負擔)。而在開辦或加保前
就已重殘者,加入國保後就可請領身心障礙保證年金每月4,000元,但若領
取社會福利津貼者,就不能再申請。
也就是說,不可以同時領社會福利津貼又領國保身心障礙年金,除非因為
津貼額度低於4,000元時,則可改領身心障礙保證年金。
因為台北市政府發給淑女的重度殘障津貼6,000元,比國保4,000元身心障礙
保證年金高,因此淑女繼續領6,000元殘障津貼較有利。假設淑女加入國保
到65歲時年資已滿40年,那麼她可改領老年年金較有利:$17,280×1.3%×
40=$8,986
 
案例3
宜孝參加勞保10年因失業改加國保,加國保滿19年時因故重殘
宜孝參加國保19年,因故致重度身障,可領身心障礙年金:$17,280×1.3%
×19=$4,268
因宜孝之前曾參加10年勞保,勞保年資得予併計,加計勞保年資後,可按
月領:$17,280×1.3%×29(19年+10年)=$6,515($6,515-$4,268=
$2,247,由勞保基金撥還)
※遺屬年金
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死亡,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時,若還
有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子女或相關家屬時,可領取遺屬年金。遺屬年金
的標準分為:
(1)加保期間死亡:月投保金額×投保年資×1.3%(基本保障3,000元)。
(2)領取身心障礙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按被保險人原領身障或老年年
金金額半數發給(基本保障3,000元)。
遺屬年金給付的順序為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孫子女 5.兄弟、姊
妹。
遺屬年金由第1順位請領時,後順序的遺屬就不得再請領,且當序遺屬於請
領後死亡或喪失請領條件時,後順序的遺屬也不得請領。譬如,遺屬年金
已由第1順位配偶請領時,其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妺自不得再申
領;若配偶再婚(喪失請領條件)或死亡時,原所申領的遺屬年金,便不
再核發,其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妺也不得再申領。
同一順序的遺屬有2人以上時,每多1人加發遺屬年金給付標準25%,最多
計至50%。
遺屬年金給付的遺屬條件:
配偶:
1.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1)無謀生能力或(2)扶養以下的子女者:?未成年或 ?無謀生能力或 ?25歲以
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的月投保金額。
2.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
的月投保金額。
子女:
(1)未成年或
(2)無謀生能力或
(3)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的月投保金額
父母及祖父母:年滿55歲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的月投保金
額。
孫子女及兄弟、姊妹: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而受被保險人扶養者。
 
當下列情況發生時,遺屬年金給付就應停止:
1.配偶再婚。
2.扶養子女的未滿55歲配偶,在子女不符合請領條件時。
3.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於不符合請領條件
時。
4.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5.失蹤。
 
案例1
美麗的老公56歲過世時國保年資已達23年,當時美麗才50歲,而且有工作
參加勞保,但他們尚有一唸高中18歲與唸國中14歲的兩個女兒,這種情況
美麗可領遺屬年金嗎?領多久?
 
美麗雖然未滿55歲且有固定收入,但因扶養未成年子女,所以符合請領遺
屬年金條件,老公年資23年,則:$17,280×1.3%×23=$5,168
但因有2名未成年子女都符合資格,每多1人加發遺屬年金25%,最多以
50%為限,因此美麗可領:$17,280×1.3%×23×(1+50%)=$7,750
不過,美麗是因扶養女兒關係,才能領遺屬年金,因此一旦女兒不符合請
領條件時,遺屬年金便會停止發給。
 
案例2
文進68歲身故時已在領取國保老年年金,每月年金額為6,246元,當時太太
賢淑已滿60歲同時也參加國保,賢淑可領遺屬年金?領多久?
保戶身故時,配偶只要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就符合請領遺屬
年金條件,因為文進是在領老年年金期間死亡,遺屬年金給付標準為他所
領老年年金的半數,因此賢淑可領:
$6,246÷2=$3,123
因為賢淑本身也參加國保,到65歲時也有老年年金可領,因此遺屬年金領
到65歲時,就要改領自己的老年年金。
案例3
婷玉23歲大學畢業開始工作,34歲因生產為照顧子女而離職,45歲再度就
業直到60歲退休,能領多少國保年金?
婷玉參加國保年資為11年,但因在60歲時領取的勞保老年給付年資超過15
年,因此只能按B式計算國保老年年金,從65歲開始可按月領取2,471元國
保老年年金,直到身故。
而且,不管婷玉在60歲時選擇領取的是勞保一次給付或年金給付,與國保
的老年年金都可各別領取,沒有重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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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4 週四 201021:58
  • 張力操盤師訓練教材


*【跌勢中負張力最小買進】*
@柱始紅
1#高點〔續強〕〔不續強則轉弱〕 2#低點〔轉弱〕〔由柱始黑確
認〕
@6-24-24MACD
1#6DIF>24MACD〔短線反彈〕 2#24MACD>0〔轉
成多頭〕
@6-24RSI
1#6RSI>24RSI〔短線反彈〕 2#24RSI>50〔轉成
多頭〕
@24KD
1#24K>24D〔短線反彈〕 2#24D>50〔轉成多頭〕
--------------------------------
-------------
*【漲勢中正張力最小賣出】*
@柱始黑
1#高點〔轉強〕〔由柱始紅確認〕 2#低點〔續弱〕〔不續弱則轉
強〕
@6-24-24MACD
1#6DIF<24MACD〔短線回檔〕 2#24MACD<0〔轉
成空頭〕
@6-24RSI
1#6RSI<24RSI〔短線回檔〕 2#24RSI<50〔轉成
空頭〕
@24KD
1#24K<24D〔短線回檔〕2#24D<50〔轉成空頭〕
--------------------------------
-------------
*【從開盤K判定後續動作】*
@開高走低盤
#開高盤K就是最高點K+開高盤K不是最高點K=待RSV或RSI向
下跌破漲底水平便反手放空
@開低走高盤
#開低盤K就是最低點K+開低盤K不是最低點K=待RSV或RSI向
上突破跌頭水平便反手做多
--------------------------------
-------------
*【用漲底跌頭自訂水平點】*
@指標到底〔頂〕順序
1#RSV 2#RSI 3#柱狀 4#K 5#DIF 6#D 7
#均價線
@一次玩假VS二次玩真
@趨勢=張力+水平+背離
@標準水平點〔RSI=50,KD=50,MACD=0〕
--------------------------------
-------------
*【一次玩假二次玩真應用】*
@反手放空
1#6MA<24MA後反彈再次到頂 2#24RSI<50後反彈再
次到頂
3#24D<50後反彈再次到頂 4#24MACD<0後反彈再次到
頂
@反手做多
1#6MA>24MA後回檔再次到底 2#24RSI>50後回檔再
次到底
3#24D>50後回檔再次到底 4#24MACD>0後回檔再次到
底
--------------------------------
-------------
*【把金融公式導入計算機】*
@安定點〔三點算支壓〕〔波段漲勢力道?波段跌勢力道?〕
1#取A點 2#取B點 3#取C點 4#初限=〔(B*C/A)+
C〕/2 
5#中限=B*C/A 6#高限=2*(B*C/A)-C
@半對數〔二點算支壓〕〔回檔支撐關卡?反彈壓力關卡?〕
1#取A點 2#取B點 3#初限=(A︿0.382)*(B︿0.
618)
4#中限=(A︿0.5)*(B︿0.5) 5#高限=(A︿0.6
18)*(B︿0.382)
@漲底跌頭〔二點算支壓〕〔多頭趨勢支撐?空頭趨勢壓力?〕
1#取A點 2#取B點 3#演算點=2*B-A
@漲頭跌底〔二點算支壓〕〔負背離賣點?正背離買點?〕
1#取A點 2#取B點 3#演算點=2*B-A
大盤指數〔安定點〕應用:
取點9309、8548、8809,
得到8449〔初限〕、8089〔中限〕、7369〔高限〕。
一般〔標準版〕所指的〔安定點〕的是指〔中限〕。
〔計算以前9807殺盤力道〕
大盤指數〔安定點〕應用
取點9807、8727、9219,
得到8711〔初限〕、8204〔中限〕、7189〔高限〕。
一般〔標準版〕所指的〔安定點〕的是指〔中限〕。
〔答案揭曉〕
去年8月17日大盤低點為7987,
依據安定點中限8204買進,的確會有被短套的風險。
去年8月16日依據安定點中限8204買進,
想不到8月17日還有低點7987,
次個交易日漲425一飛沖天。
我到底被套幾天呢?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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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勢中負張力最小買進】*
@柱始紅
1#高點〔續強〕〔不續強則轉弱〕 2#低點〔轉弱〕〔由柱始黑確
認〕
@6-24-24MACD
1#6DIF>24MACD〔短線反彈〕 2#24MACD>0〔轉
成多頭〕
@6-24RSI
1#6RSI>24RSI〔短線反彈〕 2#24RSI>50〔轉成
多頭〕
@24KD
1#24K>24D〔短線反彈〕 2#24D>50〔轉成多頭〕
--------------------------------
-------------
*【漲勢中正張力最小賣出】*
@柱始黑
1#高點〔轉強〕〔由柱始紅確認〕 2#低點〔續弱〕〔不續弱則轉
強〕
@6-24-24MACD
1#6DIF<24MACD〔短線回檔〕 2#24MACD<0〔轉
成空頭〕
@6-24RSI
1#6RSI<24RSI〔短線回檔〕 2#24RSI<50〔轉成
空頭〕
@24KD
1#24K<24D〔短線回檔〕2#24D<50〔轉成空頭〕
--------------------------------
-------------
*【從開盤K判定後續動作】*
@開高走低盤
#開高盤K就是最高點K+開高盤K不是最高點K=待RSV或RSI向
下跌破漲底水平便反手放空
@開低走高盤
#開低盤K就是最低點K+開低盤K不是最低點K=待RSV或RSI向
上突破跌頭水平便反手做多
--------------------------------
-------------
*【用漲底跌頭自訂水平點】*
@指標到底〔頂〕順序
1#RSV 2#RSI 3#柱狀 4#K 5#DIF 6#D 7
#均價線
@一次玩假VS二次玩真
@趨勢=張力+水平+背離
@標準水平點〔RSI=50,KD=50,MACD=0〕
--------------------------------
-------------
*【一次玩假二次玩真應用】*
@反手放空
1#6MA<24MA後反彈再次到頂 2#24RSI<50後反彈再
次到頂
3#24D<50後反彈再次到頂 4#24MACD<0後反彈再次到
頂
@反手做多
1#6MA>24MA後回檔再次到底 2#24RSI>50後回檔再
次到底
3#24D>50後回檔再次到底 4#24MACD>0後回檔再次到
底
--------------------------------
-------------
*【把金融公式導入計算機】*
@安定點〔三點算支壓〕〔波段漲勢力道?波段跌勢力道?〕
1#取A點 2#取B點 3#取C點 4#初限=〔(B*C/A)+
C〕/2 
5#中限=B*C/A 6#高限=2*(B*C/A)-C
@半對數〔二點算支壓〕〔回檔支撐關卡?反彈壓力關卡?〕
1#取A點 2#取B點 3#初限=(A︿0.382)*(B︿0.
618)
4#中限=(A︿0.5)*(B︿0.5) 5#高限=(A︿0.6
18)*(B︿0.382)
@漲底跌頭〔二點算支壓〕〔多頭趨勢支撐?空頭趨勢壓力?〕
1#取A點 2#取B點 3#演算點=2*B-A
@漲頭跌底〔二點算支壓〕〔負背離賣點?正背離買點?〕
1#取A點 2#取B點 3#演算點=2*B-A
大盤指數〔安定點〕應用:
取點9309、8548、8809,
得到8449〔初限〕、8089〔中限〕、7369〔高限〕。
一般〔標準版〕所指的〔安定點〕的是指〔中限〕。
〔計算以前9807殺盤力道〕
大盤指數〔安定點〕應用
取點9807、8727、9219,
得到8711〔初限〕、8204〔中限〕、7189〔高限〕。
一般〔標準版〕所指的〔安定點〕的是指〔中限〕。
〔答案揭曉〕
去年8月17日大盤低點為7987,
依據安定點中限8204買進,的確會有被短套的風險。
去年8月16日依據安定點中限8204買進,
想不到8月17日還有低點7987,
次個交易日漲425一飛沖天。
我到底被套幾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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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學習成長
▲top
  • 10月 14 週四 201021:56
  • [轉貼]感情不能當飯吃


漸漸凋零到消失不見的玫瑰,就像是妳那漸漸逝去的年輕歲月...
身邊有不少朋友為愛受傷過,為情所困,不管是男男女女,我都經歷過陪
伴他們那段不為人之的歲月。每每聽到人家提起那個誰誰誰跟他or她分
手,被甩或者被劈腿的那些故事,我都為他們捏把冷汗,並且為他們許個
不再遇到這樣不對的人的願望。
在這個資訊發達的世界裡,有太多人都習慣於速食愛情,偏偏速食愛情就
是最容易出事的那種愛。對我這種老古板來說這樣的感情並不適合我;也
許是因為心臟不夠強,加上我又是超級死心眼的那種女人,對這種速食愛
情一點也不敢恭維。
也不是速食愛情不好,可是真的應該要稱稱看自己的個性適不適合這樣的
感情方式吧。新新人類上學上班個個一個比一個忙碌幾萬倍,熱戀中的男
女通常就算再想見到對方,可以湊在一起的時間往往都是少之又少,時間
少就成了標準的速食愛情墊腳石。
當然身邊還是有速食愛情成功的案例,他們不會因為很快的交往並且步入
婚姻而不重視這份感情,反而會更加珍惜對方。這些交往→結婚or交往
→劈腿→分手(並且搞得兩敗俱傷)的戀人們通常都具備不同的個人價值
觀因而成就了差異甚遠的結果。
有些人縱使很相愛,還是有些禁不起身邊異性友人的誘惑進而影響了本來
穩定的感情。通常聽到這樣的話語我都會感到有點為他們難過,因為這年
頭真的是相愛容易,相處難;如果要再加上維持的話,就更難了。各位,
真的有很多速食愛情都沒啥相愛的持久度可言,right?應該不是只
有我在講而已吧。
其實這篇文章我也只是心裡有所感觸所以才決定寫下這篇文,也算是碎碎
唸之一。那既然你們都點進來了,就隨便看看就好,不要把這碎碎唸都放
在心上,更不要對號入座。
不知道各位身邊有沒有像我一樣有那麼一個or一些為了感情可以不顧一
切犧牲自己的那種好人?怎麼說是好人呢,那些好人為了對方總是可以放
棄自己的嗜好,習慣,甚至是改變自己本來愛家、愛家人的心,諸如此類
的人生大事都可以為了對方全盤放棄。
其實我覺得如果連愛自己家人的心也可以放棄,那麼她應該也已經全盤皆
輸了。愛自己的家人,有啥不對?我不懂。
明明自己喜歡吃牛肉卻可以為了他而假裝自己也不愛吃紅肉,甚至明明就
是虔誠的佛教徒,不能到教堂裡去做禮拜更誇張的是為了對方受洗。這些
不能說對或者錯,只能說這樣的衝動改變自我習性,真的對你們彼此間的
感情會有昇華的作用嘛。
我也相信剛開始交往大家一定都希望給對方看見一個最美好的自己,盡力
做到完美無瑕,可是在熱戀期三個月過去,那難道你還是要繼續這樣自欺
欺人的行為來勉強自己。也許你心甘情願的會繼續照這樣的規則走下去,
而且是沒有一句怨言的,那麼也要恭喜你,你懂得調適並控制好自己的情
緒。
但是,這樣拼了老命維繫的感情真的就是你所追求的嗎?很多時候拖越
久,明知道對方不適合自己,卻還是要一直緊緊拉住對方,拼命裝乖就為
了擔心對方會離開自己。這樣的行為可以維繫這段感情多長的時間,我不
感想。
但是當我一再又一再的看著你為了他而消瘦,失眠,心力交猝的時候親愛
的,我是多麼為你感到不捨。但是不敢開口跟你說這樣真的不值得...
我深怕一開口你的甜蜜世界、王子與公主的生活會隨之成為泡影,接下來
的你會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走。所以我只能站在背後聽你默默訴說著你有
多麼不快樂、憂慮生活上的種種。
不是我真的是生性膽小,而是我知道任何人講你都不聽的,我們只能站在
你身後為你點一盞燭光,當你需要我們的時候給你安慰、打氣。
只希望總有一天你會真真切切的看清楚,這樣的人生不是你要的,也更不
該是你應該經歷的。你值得遇到更好的人,不該只是一直不停的付出,得
到的回報卻是蓼蓼無幾。
不要只看見他對你的好而以為那樣的好就可以讓自己忘卻了他帶給你的
痛,因為你值得得到更好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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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凋零到消失不見的玫瑰,就像是妳那漸漸逝去的年輕歲月...
身邊有不少朋友為愛受傷過,為情所困,不管是男男女女,我都經歷過陪
伴他們那段不為人之的歲月。每每聽到人家提起那個誰誰誰跟他or她分
手,被甩或者被劈腿的那些故事,我都為他們捏把冷汗,並且為他們許個
不再遇到這樣不對的人的願望。
在這個資訊發達的世界裡,有太多人都習慣於速食愛情,偏偏速食愛情就
是最容易出事的那種愛。對我這種老古板來說這樣的感情並不適合我;也
許是因為心臟不夠強,加上我又是超級死心眼的那種女人,對這種速食愛
情一點也不敢恭維。
也不是速食愛情不好,可是真的應該要稱稱看自己的個性適不適合這樣的
感情方式吧。新新人類上學上班個個一個比一個忙碌幾萬倍,熱戀中的男
女通常就算再想見到對方,可以湊在一起的時間往往都是少之又少,時間
少就成了標準的速食愛情墊腳石。
當然身邊還是有速食愛情成功的案例,他們不會因為很快的交往並且步入
婚姻而不重視這份感情,反而會更加珍惜對方。這些交往→結婚or交往
→劈腿→分手(並且搞得兩敗俱傷)的戀人們通常都具備不同的個人價值
觀因而成就了差異甚遠的結果。
有些人縱使很相愛,還是有些禁不起身邊異性友人的誘惑進而影響了本來
穩定的感情。通常聽到這樣的話語我都會感到有點為他們難過,因為這年
頭真的是相愛容易,相處難;如果要再加上維持的話,就更難了。各位,
真的有很多速食愛情都沒啥相愛的持久度可言,right?應該不是只
有我在講而已吧。
其實這篇文章我也只是心裡有所感觸所以才決定寫下這篇文,也算是碎碎
唸之一。那既然你們都點進來了,就隨便看看就好,不要把這碎碎唸都放
在心上,更不要對號入座。
不知道各位身邊有沒有像我一樣有那麼一個or一些為了感情可以不顧一
切犧牲自己的那種好人?怎麼說是好人呢,那些好人為了對方總是可以放
棄自己的嗜好,習慣,甚至是改變自己本來愛家、愛家人的心,諸如此類
的人生大事都可以為了對方全盤放棄。
其實我覺得如果連愛自己家人的心也可以放棄,那麼她應該也已經全盤皆
輸了。愛自己的家人,有啥不對?我不懂。
明明自己喜歡吃牛肉卻可以為了他而假裝自己也不愛吃紅肉,甚至明明就
是虔誠的佛教徒,不能到教堂裡去做禮拜更誇張的是為了對方受洗。這些
不能說對或者錯,只能說這樣的衝動改變自我習性,真的對你們彼此間的
感情會有昇華的作用嘛。
我也相信剛開始交往大家一定都希望給對方看見一個最美好的自己,盡力
做到完美無瑕,可是在熱戀期三個月過去,那難道你還是要繼續這樣自欺
欺人的行為來勉強自己。也許你心甘情願的會繼續照這樣的規則走下去,
而且是沒有一句怨言的,那麼也要恭喜你,你懂得調適並控制好自己的情
緒。
但是,這樣拼了老命維繫的感情真的就是你所追求的嗎?很多時候拖越
久,明知道對方不適合自己,卻還是要一直緊緊拉住對方,拼命裝乖就為
了擔心對方會離開自己。這樣的行為可以維繫這段感情多長的時間,我不
感想。
但是當我一再又一再的看著你為了他而消瘦,失眠,心力交猝的時候親愛
的,我是多麼為你感到不捨。但是不敢開口跟你說這樣真的不值得...
我深怕一開口你的甜蜜世界、王子與公主的生活會隨之成為泡影,接下來
的你會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走。所以我只能站在背後聽你默默訴說著你有
多麼不快樂、憂慮生活上的種種。
不是我真的是生性膽小,而是我知道任何人講你都不聽的,我們只能站在
你身後為你點一盞燭光,當你需要我們的時候給你安慰、打氣。
只希望總有一天你會真真切切的看清楚,這樣的人生不是你要的,也更不
該是你應該經歷的。你值得遇到更好的人,不該只是一直不停的付出,得
到的回報卻是蓼蓼無幾。
不要只看見他對你的好而以為那樣的好就可以讓自己忘卻了他帶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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